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為就讀幼稚園的女兒出頭,帶員警辦私案,引發輿論關注,甚至傳出各地檢察署都不要收林俊佑這個司法「人囚」的插曲,法務部快刀斬亂麻的將林俊佑停職,才得以暫時止血。
此案背後的重點,改調哪個地檢署是過去檢察機關的循例做法,並不重要,民眾關注的是,如何淘汰不適任的檢察官讓他們退場,這是態度問題。法務部最後決議將其停職,從人地不宜的舊有調動思考方向來個急轉彎,但總歸回到正途之上了。
才剛上任不久的法務部長蔡清祥,立馬要處理自己人砍自己人的棘手難題,思來想去,停職其實才是最好的辦法,才可透過林俊佑案的處理,宣示「淘汰不適任檢察官」是玩真的。
▲針對林俊佑檢察官帶警辦私案一事,法務部長蔡清祥公開痛批「非常不齒」,檢審會決議將其停職並送監察院彈劾。(圖/記者吳銘峯攝)
這個事件證明了,擁有法律專業的檢察官竟忘記自己的身分,只因為女兒疑似被欺負,便罔顧該有的法律程序,只為了幫自己的孩子討回公道。林俊佑的目無法紀,雖僅是脫序的個案,但也說明了檢察官也是人,也有家人,當自身權益遭受不公平對待時,一樣會急著跳腳,一樣想要公平的答案。試想,如果換做是一般手無寸鐵的小老百姓,面對不公不義時,他們的心情又是如何的無助。
過去,司法圈內正因為過自己人維護自己人的案例發生,使得官官相護的想法始終難以杜絕,甚至在處理司法官裁判品質不佳等未達重大貪瀆受賄的懲處個案時,總有輕輕略過的情事出現,以致遭受外界批評自律失效,唯有他律介入,才能正本清源。
過去,面對不適任的檢察官或法官,都是司法圈內關起門來,自己人討論自己人,如今有了改變,包括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或法官評鑑委員會多了外部公正人士的參與,但令人好奇的是,這幾年來,被淘汰出場的不適任檢察官或法官,案例卻是少之又少。若以此淘汰人數之微,是否說明司法官的良率是如此之高,但投射在民眾對司法的信賴度歷次民調上,反差卻又是如此之巨大,問題到底出在哪?
林俊佑的停職,波動著司法圈不願碰觸的老問題。停職只是暫時,要真正讓林俊佑退場,程序上其實還有得走。行政程序上,要先經過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的討論,認為林俊佑的私設刑堂辦案,已達違反《法官法》的重大不適任情況,才會移送監察院彈劾。待監院決議,最後還要回到司法院的職務法庭,才會決定林俊佑是否喪失檢察官的身分。
要淘汰不適任的檢察官或法官,攸關著每個民眾的權益,讓循求訴訟找回公道者有公平正義可以期待。如果你是林俊佑檢察官接辦案件的當事人,你不緊張嗎?打官司時若遇到類似的林俊佑檢察官們,該怎麼辦?難道只能消極的自求多福?是時候該好好檢討並正視司法官的淘汰退場機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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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介白,ETtoday新聞雲撰述副總編輯,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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