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不爽被提分手 罵女友兒子「雜的」判賠12萬

▲▼激進組織透過各種手段招募新血加入。(圖/達志/示意圖)

▲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吳姓男子因不滿被陳姓女友提分手,竟盜用她臉書帳號,擅自將臉書大頭貼改為「幹」字,還公開電話、互助會等個資,又用LINE帳號刊登她的戶籍謄本,還說,「她跟好幾個男人睡覺,那兒子是跟誰生的?難道是雜的?」,陳女因此提告。新北地院認定吳男已貶損陳女社會地位,判賠12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男遭分手後心有不甘,105年10月27盜用陳女臉書,將她臉書大頭貼改為「幹」字,還公開她的電話號碼及參加的互助會名單、甚至將她的戶籍謄本在LINE上公開,並發表「她跟好幾個男人睡覺,難怪這,麼亂那兒子是跟誰生的?難道是雜的?」等言論,讓陳女不堪其擾,一狀告上法院。

吳男辯稱,陳女精神狀態本來就不佳,其損害與他無關,不願賠償,但新北地院不採納其說詞,認為他違反個資和妨害電腦使用等行為屬實,且確實損害他人名譽,依違反個資法、無故侵入他人電腦相關設備2罪,判吳男4月徒刑和拘役50天,民事部分則須賠償陳女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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