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男子林金貴被控2007年槍殺鳳山一名王姓計程車司機,被判無期徒刑,不過全案諸多疑點,他始終否認涉案,加上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兩次提起再審、姊姊提出新事證,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2017年4月裁准再審,並停止刑罰執行,同時間他也從台南監獄獲釋放。而歷經數月審理,高雄高分院7日宣判,林金貴獲判無罪。
▲林金貴被控槍殺王姓計程車司機,坐了10年冤獄,7日現身記者會 。(圖/記者宋德威攝,下同)
林金貴7日聽到宣判結果激動落淚,他說「不知道怎麼講此刻心情,就是心臟一直在來跳去而已,很感謝大家的幫忙,關心我的案件」,更感謝大姊陪伴走過這段時間。稍早律師團、姐姐、鄭性澤等人也到場送上向日葵,祝福林金貴走向人生的下一個階段,離開冤獄。
高雄高分院指出,因林金貴提出新事實、新證據,經合議庭採納,原判決關於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殺人罪暨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林金貴無罪。判決無罪理由包含槍殺王姓運將兇手犯案後徒步逃離現場時,曾被案發現場監視器錄得影像,該人為披肩髮型,但林金貴2007年1月、3月間是耳上短髮,至案發當天5月9日,不可能生長達到兇手頭髮長度,應非案發現場監視器影像中的兇手。
本案發生於2007年5月9日,當天一名王姓計程車司機在晚間遭到槍殺,嫌犯拿槍恐嚇目擊者後逃逸無蹤,儘管監視器畫面拍下案發過程,但由於畫面模糊,面部辨識不清,只能確定嫌犯長髮及肩,警方根據目擊者描述,畫出「長髮蓋耳」的凶嫌畫像。案發5個月後,警方從被害人的手機聯絡上一名按摩女,對方懷疑嫌犯長得很像熟客林金貴,林金貴因此遭到羈押。林被逮後始終否認涉案,但因為目擊者與按摩女指證歷歷,2010年法院仍判他無期徒刑定讞。
經冤獄平反協會不斷調查,發現3項新事證後向高雄高分院聲請再審,加上林金貴家屬提出新事證,因為他們找到一張林金貴在案發2個月前剛剪頭髮的大頭照,跟目擊者指稱「長髮」的模樣完全不符。
高分院2017年根據中央研究院資訊科技創新研究中心提出的「三維形狀資訊」新技術,將現場監視器拍攝兇嫌畫面,與林金貴照片加以分析比對,認定「為不同人之可能性比較高」,因此從新證據與卷內證據判斷後,認為實有必要開啟再審,確認再審清白,因此於2017年4月18日裁准本案再審,並停止刑罰執行。
林金貴、家人以及義務律師團6日也於高雄高分院刑事庭側門舉行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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