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佑懷疑女兒在學校被欺侮,兩度帶著員警闖入幼兒園中「升堂審訊」。(圖/李麗芬辦公室提供)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竟濫用職權指揮警察直闖女兒幼兒園,開堂私審,遭花檢提起公訴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也在上週決議,將他送監察院彈劾,並先行停職。法務部在上週四發出停職令,以最速件方式送到花蓮地檢署,花檢於週五簽收,並在週一一早告知林俊佑,即刻停職。
林俊佑因懷疑就讀幼兒園的女兒遭同儕欺負,在6月兩度指揮警方到幼兒園,要求教保人員和老師退下,在場質問「誰欺負我女兒」,有孩童因此嚇到脫糞,也要求園方交出監視器畫面。花蓮地檢署獲報後,日前對林提起公訴,並向新上任的法務部長蔡清祥報告。蔡清祥公開痛批林俊佑「不齒」,強調將嚴懲。
而法務部上週三召開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會後決議將他送監察院彈劾,並在彈劾結果前,先行停職。會議結束後,法務部在週四以最速件發出停職令,並在週五送抵花蓮地檢署,由花檢簽收。花檢簽收後,週一一早告知正在休假的林俊佑,林俊佑的停職即刻生效。
據了解,林俊佑停職後,必須在3個月內搬出檢察官宿舍,另外他承辦的案件將分由其他19名檢察官處理。而他目前被送監察院彈劾,須等監察院召開彈劾委員會審查。審查結果若不彈劾,那林俊佑可以復職。但若審查決議彈劾,監察員會將彈劾結果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可做出5種懲處,最重可以將他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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