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長生違規製造狂犬病疫苗。(圖/CFP,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長春長生生物科技公司生產問題疫苗,已被公安單位立案調查。近日,國務院調查組公布調查新進展,發現長春長生自2014年起,製造狂犬病疫苗混入過期原液,連日期和批號全都造假。
根據《新華社》報導,調查組表示,長春長生從2014年4月起,在生產狂犬病疫苗過程中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以及國家藥品標準有關規定。其中,有批次混入過期原液、不如實填寫日期和批號、部分批次向後標示生產日期。目前,召回工作在進行中,同時啟動銷往境外的涉案疫苗的通報和召回工作。
長春長生疫苗案引發民眾恐慌,外界批評更是激烈不斷。為了評估已上市銷售的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風險,調查組特別成立了由病毒學、疫苗學、流行病學、臨床醫學、預防接種、衛生應急、質量控制等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進行了深入調查研究分析。
世界衛生組織2018年4月發布的狂犬病報告,狂犬病潛伏期通常為1至3個月,鮮少有超過1年。調查組指出,專家組專家綜合評估建議,尚未完成接種程序的民眾,接種單位將免費續種其他公司合格疫苗。
另外,根據狂犬病發病特點,已完成接種程序者不需要補種;如受種者有補種意願,接種單位在告知防控知識、疫苗的保護作用、接種後注意事項等內容後,可免費補種。
調查組強調,長春長生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和涉及監管責任,必須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調查及後續有關工作正在抓緊進行中。
長春新區公安分局日前表示,長春長生疫苗案已基本查明犯罪事實,以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對長春長生公司董事長高俊芳等18名嫌犯向檢察機關提出批准逮捕。疫苗案將開始進入司法程序。
▲國務院調查組發現,長春長生生產狂犬病疫苗時,竟然混入過期原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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