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站置物櫃。(圖/台北捷運公司提供)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因應旅客需求,台北捷運公司自民國104年開始在各站點佈設置物櫃,以大置物櫃每小時20元、小置物櫃每小時10元的方式計價;開用至今前後共5標,全都由同一廠商得標。議員李建昌7日在交通部門質詢指出,置物櫃沒主動開發票,且不能使用悠遊卡,服務不便民;他還說,置物櫃前後5個標案都是同一家廠商得標,讓人質疑有鬼。
李建昌7日質詢時指出,台北捷運置物櫃使用率高,扣除租金後,每月還有約數十萬的盈餘,但置物櫃竟沒有主動開發票,質疑有逃漏稅得嫌疑;若消費者要索取發票,還需要電洽置物櫃的管理單位。
李建昌質疑,使用置物櫃花了幾十元卻沒拿到發票,如果要發票需再打電話及再跑一趟,「有這麼瞎嗎?可以這樣嗎?」;李說,現在連去停車場停車都可立刻拿到發票,置物櫃廠商未開發票是否合法?是否有逃稅嫌疑?
此外,捷運置物櫃除了使用現金付費,規定只能綁定歐付寶行動支付工具,無法使用悠遊卡付費。李建昌認為,北捷應該要求廠商改善,除了新增給予發票功能,也應建置刷悠遊卡功能,讓民眾使用更方便。
對此,北捷回應,業者有符合統一發票使用相關規定,若旅客有需要,廠商可將發票寄給當事人;至於無法用悠遊卡付費一事,則會要求廠商進行檢討。至於標案,北捷表示,是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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