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偉涉性侵8女遭求刑41年...最小才14歲 8日下午將宣判

▲▼ 秦偉性侵案出庭步出法院(圖/記者季相儒攝)

▲秦偉先前因性侵案出庭畫面。(圖/記者季相儒攝,下同)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藝人秦偉被控涉嫌性侵,受害人不只一位,甚至有年僅14歲的少女,引起社會譁然。台北地檢署認定他陸續對8名女粉絲、網友等犯下罪刑,涉強制性交罪7次、強制性交未遂3次,具體求處41年有期徒刑。台北地院將於8日16時宣判。

秦偉2016年7月遭女造型師爆料性侵,更引爆受害人不只一位,甚至有未成年,年僅14歲的少女。而他先前幾次出庭,皆會面對鏡頭喊冤「司法會還我清白。」並強調「沒做的事情就是沒有」。直到四度開庭時,秦偉僅表示,法官有令,不能再對外發言,最後與律師匆忙坐上車離開。

北檢起訴書提到,具體求刑方面,秦偉不顧4告訴人及4被害人意願,仍強制性交而未遂,不顧對方明白表示反抗,還哄騙「我真的很想生小孩」、「真的很喜歡你」等承諾,要求對方叫「老公」,事後又態度冷漠不連絡,屢用相同手法,並非單純感情偏差,當下明知B女和F女未成年,F女只有14歲,犯後還狡辯,未見任何悔意,惡意甚重,因此求處41年,請求刑前鑑定是否有強制治療必要。

▲▼ 秦偉性侵案出庭步出法院(圖/記者季相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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