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偉8日下午被宣判,合併應執行期8年。(圖/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秦偉2016年遭女造型師踢爆性侵,陸續引來多名女子跳出來指控。台北地方法院經過近2年的審理,8日下午將他依強制性交等罪名,共3件,合併應執行期8年。該名女造型師在判決前就先公告,將在9日中午11點進行記者會說明,並在聽聞秦被判刑的消息後,立刻在臉書發文大呼「老天有眼」。
在判決前,女造型師先發文提到,自己不會到場聽宣判,但心情還是很忐忑,需要一個人靜一靜,從事件爆發至今,2年的生活回歸簡簡單單的生活,才終於讓身心狀況恢復健康,「但今天這一刻終於來到,無論結果如何我卻好想崩潰大哭」;至於不到場聽判決,是不想讓聽到判決後的情緒反應,成為草率結尾,因此決定在9日中午11點,開記者說明會好好訴說心情。
▲女造型師在臉書大嘆老天有眼。(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北檢起訴書提到,具體求刑方面,秦偉不顧4告訴人及4被害人意願,仍強制性交而未遂,事後又態度冷漠不連絡,屢用相同手法,並非單純感情偏差,甚至明知B女和F女未成年,其中F女只有14歲,犯後還狡辯,未見任何悔意,惡意甚重,因此求處41年。台北地院8日下午宣判,認定秦偉性侵造型師、編劇與粉絲等3人,各判刑4年,合併執行刑為8年徒刑。
由於判決結果剛好是父親節8月8日宣判,加上今年剛好是2018年,一連串的數字「8」似乎成了幸運數字,也讓女造型師立刻在臉書寫道,「2018年8月生日月,8月8日判決8年,相信司法,老天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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