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誆女大生是「三世夫妻」,神棍趁機性侵。圖為示意圖。(圖/CFP)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黃姓神棍利用擔任廟公之際,涉嫌以起乩作法、開天眼、淨身等藉口,向女大生誆稱她遭惡鬼纏身,且兩人是三是夫妻,需進行靈修(性行為)才能驅除惡鬼,若是反抗,家人命在旦夕,藉此性侵得逞。桃園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12年,民事部分,則須賠償女大生180萬元。
依判決書提到,黃男利用女大生對鬼神的恐懼心理與對未知界信仰,謊稱靈修(性行為)可以達到驅魔、祈福、消災解厄等目的,藉此強制性交,使對方恐於災禍降臨且因地位不對等而懼於反抗,仍屬對於性決定自主權侵害。
女大生飽受屈辱、精神崩潰,還因懷孕而墮胎,並且休學,黃男卻不聞不問,女大生家人事後驚覺被騙憤而提告。最後,法官審酌黃男為神職人員,利用女大生尋求協助心理缺口,違反其意願強制性交數次,見對方懷孕後又藉詞使她墮胎,導致身心嚴重受創,事後仍否認犯行,飾詞卸責,賠償180 萬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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