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孫若蜜/綜合報導
福建長樂一名食品廠工人10日宛如遭到「封印」,在生產線上雙腳懸空不再彈動,也沒發出任何求救聲、掙扎聲,僅隔3公尺遠的同事在很久後才察覺異常,原來這名工人是跨坐在生產線時突然觸電,並被機器死死吸住。目前當地政府正處理事件,但未公佈工人生死。
據《看看新聞》報導,福建長樂一家食品工廠中,有工人正進行操作,為了方便,就穿著便衣伸出左腳跨騎在生產線上。不料,短短幾秒中,他就不慎觸電,且被機器死死吸住,整個人無聲無息,沒有掙扎、沒有尖叫,只是雙腳懸空,宛如遭到了「封印定身」畫面驚人。
▼圖中右側的觸電工人正好在藍衣工人的視線盲區。(圖/翻攝自微博)
從監視器畫面可見,當時現場還有個藍衣同事就在3公尺外,但這名藍衣同事視線被機器擋住,再加上觸電者沒有發出任何聲響,近在眼前的同事也渾然不覺,沒辦法替他及時尋找救助。
對此,許多大陸網友紛紛批評,「這樣跨越不好,不衛生,不規範,工廠管理有問題」、「典型的違章作業」、「食品加工廠穿工作服,不戴帽子,不戴手套,還穿拖鞋,還橫跨穿送帶」。
另外,因為不少媒體提到僅隔3公尺的同事,反使很多網友表示,「怎麼發現?觸電之後根本說不了話!」、「看樣子是觸電了吧,我都沒看出什麼問題,別說他同事了,希望那人沒事吧」、「這樣,就算我站在旁邊恐怕都不知道」、「這輿論什麼意思,帶節奏啊,就這種角度,我只要站你機器對面就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觸電工人原本是直直地站在機器旁操作,但衣著等等的也不符何食品工廠應有的樣子。(圖/翻攝自微博)
目前,當地政府尚未交代工人的生死,僅稱事故正在處理之中。網友們都十分擔憂,但也紛紛揣測,「他現在怎麼樣了,希望沒事」、「這估計很難活下來了吧,那麼久才被發現」、「不管他是生是死,希望都能給工廠敲個警鐘!」。
據事故地點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111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他人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拒不承擔或者其負責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人未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經人民法院依法採取執行措施後,仍不能對受害人給予足額賠償的,應當繼續履行賠償義務;受害人發現責任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這樣的類似事件若是發生在台灣,則依中華民國勞基法第59條第一項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補償醫療費用、補償不能工作之工資、給予喪葬費、連帶賠償醫護等費用。此外,可能還會涉過失致死或傷害罪、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之犯罪等等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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