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前女友與新歡登門討機車護照 他竟傳偷拍私密照恐嚇

偷拍,照相。(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男子在交往期間竟偷拍女友私密照。(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2017年8月與陳姓女友分手,卻遲遲未歸還對方的機車和護照,前女友因此和林姓男友登門要求返物品,但他不滿對方此舉造成家人不悅,竟傳先前偷拍的私密照恐嚇前女,逼她出面向家人道歉。新北地院日前依犯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恐嚇罪,判陳男嬰執行拘役90日,可易科罰金。

依判決書提到,陳男返家後獲悉前女友和新歡到住家要求返還物品一事,不滿2人行為造成家人不悅,以手機簡訊、撥打電話恐嚇對方「若不出面向家人道歉,即會將陳女私密照片散播出去」,使對方心生畏懼。

由於陳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他隱瞞前女友,在雙方交往期間,趁隙偷拍隱私部位,侵犯隱私權,又因認對方打擾家人,不思和平理性解決,竟以私密照片恐嚇對方,所為實不足取,但犯罪後坦承犯行,且與對方達成調解等,量處拘役90日,可易科罰金。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