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圖/視覺中國)
記者楊子萱/綜合報導
大陸國台辦2月公布實施31條「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有關部門和省市區也陸續搬出惠台政策。國家藝術基金日前推出港澳台藝術工作者的開放項目申報,適用條件如以下三點:
1、受聘於大陸藝術單位、機構
2、受聘或就讀於高等院校等,聘期或學籍滿一年以上
3、年齡在40歲以下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13日表示,為進一步深化大陸與台灣文化交流,經大陸文化部和旅遊部批准,明(2018)年起,國家藝術基金將開放台灣青年申報青年藝術創作人才資助項目。
資助範圍:戲劇、曲藝編劇創作人才,音樂作曲創作人才,舞蹈舞劇編導人才,舞台藝術表演人才,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和工藝美術創作人才等。
藝術基金也鼓勵大陸和台灣藝術機構合作申報舞台藝術創作、傳播交流推廣和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同時也重點關注大陸藝術單位、機構申報赴台開展演出展覽活動的項目。
除了國家藝術基金,許多省市區8月也推出了惠台政策,像是北京惠台措施、廣西80條措施、南京75條措施、廣州60條措施,內容實施宜學宜業補貼 ,包括就學和實習獎勵、台青創業就業項目給予資金資助、招商引資獎勵,再延伸到居住補貼、社會福利享同等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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