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在陳伯謙住家內,搜出死者包包和遺體的乳房、下陰部肉塊。(圖/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華山分屍命案發生後,最讓外界感到疑惑的,是到底有沒有共犯,協助棄屍甚至運屍。根據檢方起訴內容,陳伯謙的「分屍」手法,正如他所供稱,因熱衷原住民生活,學到打獵與解剖山豬的技巧,以及高中時參加生物研習社學來的解剖、製作標本技術,才會將死者的左乳房及外陰部以明礬、鹽巴覆蓋保存。
陳伯謙在5月31日下午4點多,與朋友、死者在他的「野居草堂」內喝酒聊天,直到6月1日凌晨12點多。當時死者已經醉倒,就在草堂內床墊上休息。凌晨4點多,陳伯謙見死者依舊不省人事,竟脫去自己和死者衣物,強制性侵得逞。
過程中,死者曾稍稍醒來,激烈反抗卻被陳伯謙徒手掐住脖子,強制性交結束,死者卻再也沒了生息。怕東窗事發,陳伯謙便將遺體凹折放進槽堂內,一只綠色塑膠防水大箱子,而死者的隨身包包,原本內有100元至200元不等的現金,皆被收進陳伯謙的口袋,並將包包藏在自己位在台北市大同區的租屋處內。
▲野居草堂內,陳伯謙對酒醉不起的死者性侵得逞,並活活掐死死者。(圖/資料照/翻攝自遊俠搜救犬隊-ranger rescue dog poucespecial force)
案件爆發後,檢警搜出作案用的兇刀,但僅長15公分、寬2公分的「漁刀」,如何能支解人體龐大的軀幹?陳伯謙供稱,因為自己嚮往原住民生活,經常參加原住民活動,學到打獵山豬、解剖山豬的技巧,且在高中時期便是生物研習社的社員,對於動物解剖、標本製作都相當熟練。
至於為何要割下死者的雙乳、下陰部?陳伯謙並未多說,僅坦承將割下的左側乳頭和下陰部,以明礬和鹽巴塗抹後,用夾鏈袋保存,至於右側乳房,則因切割形狀不完整,被丟棄在草堂旁,希望廣場上的垃圾子車內。
▲死者遺體被藏在綠色箱子中,放在草堂內,陳伯謙竟還裝作沒事,繼續在草堂內教課。(圖/資料照/記者邱中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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