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資訊處長王金龍,日前公開五年數位政策。(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全國司改國是會議中的重要決議「強化公開透明的司法」中,改革目標在於以科技設備提升司法審判。包含司法的數位化與開放政策、司法e化、終審法院言詞辯論常態化與法庭直播。不過法界人士認為,這些內容與幾年前司法院提出的科技法庭(E-Court)計畫內容差不多,就是換湯不換藥。
「強化公開透明的司法」的決議共有四個子題,第一個子題「司法的數位化與開放政策」部分,司法院經過1年研討後,終於在7月31日提出五年數位與開放政策之計畫內容,決定4個方向(1)提升硬體環境及效能、(2)升級資訊系統及服務、(3)加強資訊及資料安全及(4)邁向科技及智慧法庭,共計14項子計畫,逐年檢討執行成果。
另外第二個子題「司法e化」,司法院目前正逐步普及民事、行政訴訟事件線上起訴,推動線上送達;同時推廣卷證電子化、法庭科技化,使審判程序更公開。一位不具名的律師表示,以上兩個子題,在司法院前院長賴浩敏、前秘書長林錦芳2011年上任後,就逐步推動建構科技法庭(E-Court)計畫,當時就決定要普及線上起訴、電子送達,並仿造韓國科技法庭制度,從2015年7月間啟用智慧財產行政訴訟事件線上起訴系統、2015年9月間啟用稅務行政訴訟事件線上起訴系統、2016年8月間正式啟用民事訴訟事件線上起訴系統。所以在2017年的司改會議後,做出的決議內容與司法院幾年前的政策幾乎一樣,換湯不換藥。
至於第三個子題「終審法院言詞辯論常態化」,則是律師界向最高法院爭取多年的結果。近年來最高法院逐步開放,在刑案部分只要前審曾判決死刑案件,最高法院以尊重生命為由,一定言詞辯論;民事案件則由各庭決定,只要重大案件,就會開庭。從而,最高法院每月幾乎都會召開言詞辯論庭,但仍未落實《民事訴訟法》規定「第三審以言詞辯論為原則」。至於刑案因《刑事訴訟法》仍未修法完成,有賴本次司改國是會議決議的落實。
另外最後一個子題「法庭直播」,則窒礙難行。律師指出,雖然目前法院原則上採公開審理,但旁聽人數少,法官主導法庭程序,其言行根本不需在意外界眼光。一旦公開直播,法官言行受檢視,有所忌憚,當然不願公開直播。如最高法院審理RCA工傷案件時,數百名被害人要求公開直播,最高法院以民事案件公開審理需雙方當事人同意為由,拒絕公開直播,但實際上,法官也不希望直播。因此,本項決議若要落實,還需要非常久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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