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背包前揹3秒偷塞2萬元顯示卡 眼鏡哥挺肚三七步繼續逛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網友14日晚間在臉書「爆料公社」PO出3段監視器畫面指稱,朋友上班的3C賣場最近發現顯示卡短缺,原來是一位眼鏡哥在逛賣場時故意將後背包揹在胸前,再趁著店員不注意將要價約2萬元的顯示卡塞進去,接著又假裝沒事繼續在店內閒晃,目前已經報警處理。

影片中,賣場內空間寬闊,戴著白色粗框眼鏡的年輕男子卻把後背包揹在胸前,他先是在店裡到處走走看看,接著停在其中一處貨架前,拿起一盒顯示卡左右看看,放回去後還站在原地雙手叉腰,似乎很猶豫到底要不要購買,沒想到下一秒他就趁著四下無人時,將商品塞進胸口與包包之間的縫隙,甚至就這樣「夾著」顯示卡繼續逛。

眼鏡哥包包前揹偷塞2萬元顯卡,挺肚繼續逛。(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眼鏡哥假裝正在挑選商品,接著趁店員不注意將一大盒顯示卡偷走。(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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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提到,在事發賣場上班的朋友最近發現顯示卡短缺,調監視器察看才發現原因不是農曆7月鬧鬼,而是畫面裡的眼鏡哥偷走的,「他不僅身手矯健還很識貨,一拿就是1080(顯示卡型號,價格約2萬元),已經報警處理,也請附近的店家多注意啦。」

其他網友看完影片也紛紛留言說,「現在敢這樣偷的心臟都很大顆,畢竟店家基本上都有裝監視器,傻傻的」、「自己的人格只值2萬元,可悲啊」、「店員好衰」、「以為自己是哆啦A夢嗎?」;也有眼尖網友發現,眼鏡哥應該是將顯示卡塞進背包的後夾層,「手腳快一點塞進去,再加上他很瘦,縮一下肚子就很難看出來了。」

雖然有些店家會自訂一旦抓到偷竊,必須賠償商品的幾倍價格,但依據《刑法》規定,竊盜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俗稱公訴罪),雙方當事人無法私了,就算和解也只是屬於民事部分,竊賊還是要承擔刑事責任;此外,法律上的損害賠償也有一定的合理範圍,店家如果索討高額的賠償金,反而有可能吃上恐嚇取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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