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曉明捲炒股案。(圖/翻攝自黃曉明微博/同下)
記者楊子萱/綜合報導
大陸男星黃曉明被爆涉及人民幣18億(約新台幣81.5億)的炒股案,15日淩晨透過工作室發表聲明,強調「不認識高勇、沒有參與長生生物股票投資。」不過,黃曉明在聲明中和高勇劃清界線的行為,卻也引起一波網路討伐聲浪。
黃曉明貼出證監會7月3日審理高勇案的審理結案書,再次強調自己的帳戶涉案交易是「由高勇做出」,同時發出4點聲明,大致內容如下:
1. 我從未參與任何股票操控:高勇通過涉「控制16個帳戶操縱股市一案」已被處以罰金8.97億人民幣,所以「黃曉明操控18億」純屬謠言。
2. 我不認識高勇:我的股票帳戶由母親管理,母親托路某代為理財,路某又委託高勇管理,高勇涉案交易由他決策,與我和我母親無關。
3. 我從未參與長生生物股票投資。
4. 這次是我理財不慎,我深表歉意,也願意承擔一切輿論責任。
▼黃曉明貼出高勇案的證監會市場禁入決定書。
該聲明引起大量網友反彈,「每天有錢進帳卻不知道錢哪來的?搞笑!」、「平白無故把帳戶給別人操作?」有人質疑,黃曉明母親會願意把帳戶平白無故交給不認識的人操作,是不是因為她知道對方能內線交易、操縱股票,「請問,黃家最後給高勇分了多少錢?總不會沒分吧?那人家憑啥幫你操作獲利呢?」
另外,還有人感嘆大陸娛樂圈聲明可信度不高,包括范冰冰當初聲明從未簽訂陰陽合同、從未逃稅;巨力影視傳媒總裁楊子聲明從未違法,卻爆出重婚;華誼兄弟聲明從未簽訂陰陽合同、質押股權被質疑大量套現等。
▼黃曉明7月曾轉發長生生物的報導,譴責黑心疫苗不可取。
以下是黃曉明微博15日的完整聲明內容:
1. 7月3日證監會就「高勇案」已作出《處罰決定書》,本人沒有參與任何股票操控。證監會已於2018年7月3日就「高勇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內容如下:高勇通過實際操控16個帳戶操控股票,證監會決定沒收高勇違法所得897,387,345.82元,並處以罰款897,387,345.82元。所謂「黃曉明操控18億」純屬謠言,本人從未參與任何股票操控。
2. 我再次強調,本人不認識高勇,只是委託路某理財。本人股票帳戶開立後由母親代為管理,我母親將帳戶委託給路某代為理財,經由路某介紹轉委託給高勇管理,高勇帳戶組所從事涉案交易,由高勇決策。我與我母親沒有參與操控股票。
3. 本人從未參與過「長生生物」股票投資。2014年第三季度本人委託路某進行理財的帳戶曾投資過「黃海機械」並在當季度退出。而「黃海機械」2015年才被借殼,2016年才更名為「長生生物」。故本人與「長生生物」毫無關係,有關「黃曉明組團操控長生製藥」等消息是謠言。
4. 本次事件確實是由我理財不謹慎所導致,對此次事件給大家造成的不良影響深表歉意,我一定從中吸取教訓。最後,我要特別說明一點,此事是因我將帳戶交由母親打理而將她牽涉其中,由此給母親帶來困擾與擔憂,作為兒子,我願意也必須承擔一切輿論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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