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PO文想找一夜情被網路警察查獲送辦。圖為示意圖。(圖/美聯社)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黃姓男子2017年1月底日前在美濃區一間網咖內,在臉書社團討論區,刊登打算找熟女少婦性交易的文字訊息,被警方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因此被送辦。橋頭地院近日將黃男以網際網路刊登足以引誘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性交行為之虞之訊息,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
依判決書提到,黃男在該臉書社團以暱稱名字,刊登主題內容「找,熟女少婦單女夜晚想解放的找我,我會付錢」的文字,使上網瀏覽的兒童或少年有遭受有對價性交行為之虞,後來被員警執行網路巡邏發現,並通知到案說明,全案因此曝光。
由於黃男坦白承認,並有FACEBOOK貼文擷圖、通聯調閱查詢單等,法官認定他是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第1 項,審酌他犯罪手段、未實際與他人發生性交易行為,犯罪情節尚屬輕微,犯後至審理時坦承犯行,量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應向公庫支付1萬元,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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