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協助被害者家屬的理事長王薇君。(圖/記者吳銘峯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大黃姓高材生遭朱姓健身教練男友殺害分屍,事發至今已超過2個月,但13日卻傳出有官員在慰問時說,「內臟半個月還沒找到,現在找到應該也爛掉、臭掉了吧?」讓一路陪伴被害者家屬的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痛批,「官員無法好好對待家屬,司改決議1年來,沒有成果。」同時也在臉書PO出其他被害家屬心聲,期更多人理解他們的處境。
被害家屬向王薇君表示,這是一個普通民眾的心聲,13日在新聞上看到了您為了犯罪被害人及家屬發聲,感到非常的感動及感慨,感動的是您具有不畏懼政府行政單位的魄力及仗義直言的個性,感慨的是我自己本身也是一件重大刑案的被害人家屬,案發至今,被害家屬所需要的關懷,及協助,我真的完全感受不到,犯保協會的口號非常的響亮,「關懷被害人,社會多溫情」在我聽起來真的是格外諷刺。
一個被害家屬的所要的所希望的,不是那幾千塊的慰問金,然後叫個什麼「地檢署主任**官」搭著你肩膀拍個照這種東西,在我看來根本是作秀,後續完全對家屬置之不理,連申請個犯罪被害人遺屬補償金都已經一年多了,都還申請不下來我認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存在的意義一點意義都沒有,或許這種社會案件就像蛋塔效應一樣,過些時日,沒有人會記得你是誰,但是對家屬造成的傷害,是一輩子的,講白一點,因為今天死的不是那些某某協會或者某某官員他們的家屬,對他們來說,死個民眾跟死條狗差不多,完全無感。
就實際面來說,我國司法體制,是以加害人為核心下去進行檢視,如果說,今天加害人能受到與被害人受到傷害對等的法律審判也就算了,但在這個司法體制、這個國家 ,我看不到……就以王昊 、小燈泡的案件來說,那些加害人的所受的刑事判決 ,一個30年一個無期徒刑,這種判決對我們家屬來說,無非是最嚴重的二次傷害。
發這篇文,並不是希望那些政府單位或者什麼某某協會來說要了解以及改善,基本上那些對我們這些實際上有遇到事件的家屬來說,完全是屁話。被害家屬想要的,就如同理事長您說的「有溫度的關懷」,這個小小的願望,只能求助於長期在第一線積極協助「犯罪被害人及被害家屬」的民間團體了,期望理事長的團隊能為「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帶來一些改變,辛苦你們了,謝謝。
▼台大女告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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