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被高壓工作嚇到。(示意圖/pakutaso)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現在有許多公司採責任制,一位女網友在PTT表示,前陣子她面試一份設計相關的工作,當時被問是否願意配合加班,因為有加班費,她也以為頂多留到8、9點便同意。錄取後才發現有許多制度不人道,且算上加班時間,上班時間根本是從早上9點到晚上10點,忍不住想問「大家可以接受這種每天加班的高壓工作嗎?」
女網友在PTT的WomenTalk版發文,說她面試時被問到是否願意配合加班,條件是有加班費,「那時沒想這麼多,以為加班是忙的時候才加到8、9點,而且設計行業加班還有加班費真的蠻難得的,也很開心的說願意」。
錄取後,她一開始進公司是試用期3個月,薪水為26K,正式員工則是28K至35K。報到時她看了公司規則單,分別有5點,「1、手機集中保管」、「2、事假必須一個月前告知」、「3、病假必須要有大醫院證明,小診所的證明不給請(但病假有半薪)經痛假不能請」、「4、曠職一天扣三天薪水、兩天扣六天,以此類推」、「5、遲到一分鐘扣10元、兩分鐘20元,以此類推」。
▲原PO被問是否願意加班,因為有加班費便同意了。(示意圖/pakutaso)
看到規定後,原PO忍不住說,她不是一個愛請假、常經痛生病的人,但覺得很不人道,哪天若真的經痛下不了床還請不了假,「請病假扣那天薪水無所謂,但還完全不給請,沒去算曠職還會直接扣3天薪水」。而且進公司時,她完全不知道主管是誰,也沒有任何人的電話或LINE可以聯絡。
原PO繼續說關於加班的話題,去的兩個禮拜都很準時上下班,之後旺季到了,她便問同事是不是要開始加班,對方則說「對啊!最晚10點,但應該不會到這麼晚」,她再問「所以一到四都要加?」同事回答「事情多時,禮拜五也要」,最後她問旺季是否持續一個月,卻得知是一路到年底。
她傻眼心想,「所以其實每天的上班時間是早上9點到晚上10點,一年當中只有一兩個月的時間是準時上下班,其他時間都是加班加班加加班」,起床就是上班、下班回家睡覺,而且加班也沒有休息和晚餐時間,讓她10點才吃晚餐。但如果員工有任何疏失影響公司收益、信譽或名聲,像是活動出包的話,都得扣薪賠錢。
▲體驗加班過後,原PO趕緊離職。(示意圖/pakutaso)
原PO隔天就忍不住離職,「因為是第一份工作,所以面試時什麼都很服從資方,先噓自己面試時沒有問清楚,會記取教訓」。她說,雖然公司有加班費,但真的受不了這些制度,以及每天都要加班到10點,「累不累一回事,但眼睛真的受不了」,寧願薪水少、但做起來開心的工作。最後原PO也問,「大家可以接受這種每天加班的高壓工作嗎?」
看到貼文後鄉民都傻眼,紛紛留言,「如果是這樣的薪資還要狂加班…就算去乘加班費…還不如早點下班,身體健康比較重要,你逃離是對的」、「這公司還會有員工真的很奴」、「這間公司的問題已經不在加班了」、「賺錢是為了想過想要的生活,拼命加班,本末倒置」、「沒有辦法,我試過,厭世值趨近100%」、「老闆:給你錢,繼續做!我:錢還你,讓我走」。
許多人則建議原PO去檢舉,「這違反勞基法也,設計師不是勞工嗎」、「就違法勞基法啊,直接跟勞工局檢舉吧」、「領完薪水請麻煩檢舉一下」、「順手檢舉違法公司啊!我才剛檢舉完一間」、「光是有單子上的任何一點就可以不去這家公司上班了」。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