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前部長吳茂昆先遭彈劾,過去任教的東華大學也遭糾正。(資料照/記者翁嫆琄攝)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教育部前部長吳茂昆7月初因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遭到彈劾,沒想到他過去在東華大學校長任內因為請假日數過多,4年內請差假563日、違法請公差106日導致東華大學遭監委高鳳仙糾正。
吳茂昆短短41天的教育部長任期過去後,風波未平,他日前被爆料任職東華大學校長期間,拿學校專利到美國開設師沛恩生技公司引發爭議,經過監委高鳳仙調查後,因為違法商業經營,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條、第7條,在7月3日遭啟動具名投票且全數通過彈劾。
只不過除了彈劾吳茂昆,高鳳仙續查東華大學責任,請假部分,東華大學自101年1月23日起至105年1月22日於吳茂昆由中央研究院借調擔任校長4年期間,共核准其申請差假563日,其中國內差假359日7小時,國外差假203日1小時,如再加上週末及國定假日,她說吳茂昆有超過半數時間未在學校工作,請差假日數顯然過多,實有不當。
高鳳仙還說,東華大學所核准申請之差假,有24件差假事由籠統,差假單僅填具「北上洽公」或「北上會議」,有2件差假無差假申請單,有55件差假違反規定於出差後始向人事室提出,相關差假顯未覈實申請且差假核章作業程序不一,核有違失。
再加上吳茂昆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公務員不得兼職之規定,高鳳仙16日提出糾正案,糾正東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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