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集團總裁李世聰。(圖/資料照)
記者葉佳華/台北報導
龍巖集團總裁李世聰持有彰銀股份卻申報不實,遭金管會處新台幣600萬元罰鍰,並要求未申報的部分持股一年內處分,成為持股未確實申報被罰的首例。對此,龍巖(5530)表示,由於是個人投資行為,龍巖不清楚,無法回應。
金管會16日指出,龍巖集團總裁李世聰向金管會申報持有彰銀股份逾5%後,仍透過外資帳戶陸續增加持股,進一步查證後發現,這些外資投資帳戶僅買進彰銀股份,購買資金來源是境外的公司,而境外公司的代表人就是李世聰的女兒,而境外的公司借給4家外資投資公司高達4750萬美元。
依規定,這樣的股份應加計為李世聰同一關係人的持股,但李世聰卻未依法在增加持股10天內向金管會申報,已違反銀行法,也成為持股未確實申報遭罰的首例。
對此,龍巖僅表示,由於是李世聰個人投資,龍巖不清楚,無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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