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業者在佔停車位4天以上的自小客上,張貼將提告的告示。(圖/記者游芳男攝,下同)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全家就是我家?網友在「爆料公社」PO出照片,指宜蘭縣191甲縣道旁便利商店,有2台自小客占用店前停車位超過4天,業者不滿,在2車上張貼告示,強調已經拍照錄影存證,要車主到店內協調,否則將依侵占罪提告;有網友建議,「將兩台車上大鎖」、「用車輛堵住出入,以後就不敢了」。
怒貼告示的超商在宜蘭五結鄉開業7年,因地點位於高速公路側車道旁,往來車輛眾多,每到假日停車位難求,雖業者在停車場張貼告示,指未消費者勿佔用車位,不然每2小時收費300元等。
但仍有兩2自小客貪方便,在店前車位停好車後,隨即搭乘其他車輛離去,其中紅色車輛停逾5天、銀色轎車停逾4天。業者說,依車主留下電話,打過去卻是空號,因停車位置屬私人土地,警方也僅能透過車牌連繫車主,無法拖吊,業者僅能在2車上方張貼告示,請車主離場前到店內協調,否則將提告。
業者無奈地說,他在當地開業7年,雖然曾多次碰過這類情況,但1次2台車停車逾4天還是第1次;過去都未跟車主計較,不希望再添麻煩,但這種事情卻再次發生,「真的是忍無可忍。」
有網友轟車主「沒水準」、「把別人方便當隨便,也有人建議「四輪都上大鎖,繳費才能離開」;業者說,希望車主到場後能到店內解釋什麼原因,也希望政府能修法,杜絕這類情事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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