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臉書亂留言影響飛安GG了。(圖/美聯社)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呂姓男子未有明確事證可認有不詳之人將劫機,卻在2017年10月到某航空公司粉專留言,「以前我只要夢見飛機就會發生空難...,這一次是和錢有關的,有人要劫機」,被航空公司發現報警。桃園地院認為,呂男僅因未能證實之夢境,進而散布不實訊息,造成恐慌,判處拘役30天。
依判決書提到,呂男散布危害飛航安全的不實訊息,被航空公司企業安全管理室副理發現並通報警方,全案因此曝光。而呂男在法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均坦承犯行。
法官認為呂男士觸犯民用航空法第105 條第1 項後段之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不實訊息罪,審酌他僅因未能證實之夢境,進而散布不實訊息,除影響飛航作業程序,並引起他人恐慌,但犯後在審理中終坦承犯行,深表願接受刑罰悔意,犯後態度良好,量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2萬元,以資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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