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方法院判台灣釣客攻擊外國遊客是殺人未遂罪。圖/記者陳崑福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吳姓釣客等4人到屏東縣滿州鄉佳樂水海灘釣魚,不滿釣線被外國衝浪客剪斷,涉嫌持釣竿支架(又稱土插、沙灘插)攻擊衝浪客,造成肋骨骨折等傷害,事後向警方自首,警方依殺人未罪送辦。屏東地院審理後判決,嫌犯等4人犯後態度不佳,依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3年6個月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釣客喊冤認為只有傷害,不該用殺人未遂罪重判。
判決書指出,吳姓男子等4人2017年3月30日晚間7 、8 時許,到屏東縣滿州鄉佳樂水海灘釣魚,剛好一名西班牙籍Ignacio同一時間也到海邊衝浪,擔心吳等4 人架設的釣竿釣線易絆、纏衝浪客導致危險,先請現場其他民眾翻譯勸說他們改換地點釣魚遭拒。
Ignacio持身上剪刀,進入海中將他們架設釣具其中1 組釣線剪斷,他們見狀後大怒,亟欲教訓Ignacio ,但因Ignacio於海中持續衝浪,且警方一度據報到場處理,釣客佯裝收拾釣具準備離去,等警方離去後,4人持續在岸邊等待Ignacio 上岸。
因天候、海象逐漸轉差,Ignacio 在海中衝浪約1 、22小時後,只能上岸,釣客4人組看到後,就用釣竿支架揮擊、刺擊Ignacio頭部、身體等部位,雖然他一再閃避及以手阻擋,仍被釣竿支架猛擊左邊胸部,他痛到尖叫、無力反抗,抱頭跪立於沙灘上,造成氣胸、肋骨骨折。Ignacio等他們離去後,自行駕車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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