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以強盜罪嫌,將蘇男提起公訴。(圖/記者游芳男攝)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冤家在監獄狹路相逢,真是太巧了!2005年1月間發生在基隆的搶與被搶雙方,13年後竟在宜蘭監獄相遇,搶劫的蘇姓男子見紙包不住火,趕緊自首,檢方偵結,搶劫案雖事隔多年早無物證,但兩造說法吻合,依強盜罪嫌起訴蘇男。
起訴書指出,2005年1月,缺錢花用的39歲蘇男,在基隆廟口夜市愛3路停車場,見鄧姓男子落單,拿1把折疊刀,從後抵住鄧男,鄧男掙扎反抗,右大腿側邊被折割傷。鄧男受傷後,內有文件、皮夾及6000多元現金的公事包被蘇男搶走,得手後蘇男逃逸無蹤,受傷的鄧男事發後並未報案。
搶案事隔13年,搶劫的蘇男也因犯下多起案子,在宜蘭監獄服刑;被害的鄧男,也因運毒案被判9年6個月徒刑,2018年間也發往宜蘭監獄服刑。所謂冤家狹路相逢!兩人2018年年6月間在獄中相遇,鄧男一度無法很確定蘇男就是當年持刀搶他的人,但後來多次碰面後,鄧男確認蘇男就是搶匪,鄧男數度逼問蘇男,並要蘇男敢做敢當,雙方曾在獄中爆發爭執,蘇男見紙包不住火,犯下的搶案瞞不住只好自首。搶案雖事隔10多年,許多物證均已消失,然偵審時兩造說法吻合,檢方偵結,以強盜罪嫌,將蘇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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