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通緝犯深夜警所求助,值班警員察覺其行徑怪異,查出李男竟是在逃通緝犯而通知警網戒護逮捕歸案。(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地檢署發布通緝的李姓男子都在天祥山區工作,但天祥所員警屢查不遇,直到22日凌晨,他竟然到山下的嘉里派出所問路,怪異的行徑讓員警大感困惑,機警的值班警員蘇許鳴多做了一道查證身分的手續,發現李男是被花蓮地檢署發布通緝的犯嫌,已逃逸2個月未歸案,當場逮捕到案。
新城分局指出,22日凌晨1時30分,嘉里派出所員警蘇許銘擔任值班勤務,在這個夜深人靜、百般聊賴的時段令人提不起精神,突然1名男子搭乘計程車來到嘉里所前,下車走進派出所問路,警員蘇許鳴本於為民服務之精神,遂向該男指示方向,但該男卻往反方向走去,讓警員蘇許鳴在心裡埋下第一顆問號。
過沒多久,該男子又走進派出所內,躲在派出所角落內,並頻向外探看,直稱有人要砍他,警員蘇許鳴遂走出大門查看,發現大馬路上空無一人,萬籟俱寂,遂再回到派出所內詢問清楚。
原本這種深夜求助的案件,員警基於為民服務的精神及流程,多是提供休息解飢渴及安撫情緒之安置作業,但由於該男子行徑太過怪異,警員蘇許鳴遂請該男子出示證件查詢身份。該男子推說未帶身分證,向員警報了一組身份證字號,但經警員蘇許鳴查證該男子已身歿,且小電腦呈現之人臉完全不像該男子,讓員警更覺可疑,遂要用人臉辨識系統來比對查證,該男見無法晃騙員警,遂報出真正的身分證字號。
經警員蘇許鳴一查,赫然發現該男子是被花蓮地檢署發布不能安全駕駛通緝的李姓男子,判了5個月需執行的有期徒刑,且已超過2個月未到案,警員蘇許鳴遂不動身色地通知在外巡邏的警網及所長吳俊義前來戒護。
優勢警力回到派出所後,警員蘇許鳴才向李嫌說明他被通緝的案由,並製作筆錄,於派出所內戒護一晚,一大早便送往偵查隊捺印作卷,完成複訊作業後移送花蓮地檢署歸案。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