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建築斗南鐵道穀倉,被違法堆置六輕廢棄燃煤灰長達一年。(圖/唐詠絮翻攝)
記者唐詠絮/雲林報導
台鐵員林站葉姓前主任,竟然將歷史建築斗南鐵道穀倉,承租給一家環保公司雲姓業者違法囤放8719多公噸六輕廢棄燃煤灰長達一年的時間,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吳文城指揮縣調查站、斗南分局,配合環保署追查,依違《廢棄物清理法》帶回雲姓、黃姓業者夫婦及台鐵退休葉姓主任等6人調查,訊後分別以60及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另將繼續追查是否另有人涉及貪瀆收賄、偽造文書等不法。
▲歷史建築斗南鐵道穀倉,被違法堆置六輕廢棄燃煤灰長達一年。(圖/唐詠絮翻攝)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出, 5月接獲線報,有業者承攬六輕燃煤飛灰,登載不實流向可疑,22日會同環保人員同步稽查彰化、雲林等3家公司,發現雲姓環保業者以穀類吸氣式管路輸送灰渣,雖然車輛進出頻繁,但不容易被外人察覺。
檢方調查指出,在彰化開設清潔環保公司的雲姓負責人,涉嫌透過雲林分公司名義,自2017年7月迄今年6月間承包台塑石化公司、麥寮汽電公司燃煤灰渣清運及再利用作業,但實際並未按作業流程處理,反而將大量灰渣存放到穀倉內,再向環保署虛報已完成再利用,實際上卻全仍偷偷存放在穀倉中。
▲歷史建築斗南鐵道穀倉,被違法堆置六輕廢棄燃煤灰長達一年。(圖/唐詠絮翻攝)
因煤灰數量過於龐大,雲姓負責人透過當時的台鐵台中貨運服務所員林服務站葉姓主任,承租斗南福德陸橋下方歷史建築斗南鐵道穀倉,在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下,將穀倉作為煤灰貯存、堆置使用,一年來共計堆置8719.5多公頓。
檢方表示,該環保公司掛名為雲姓男子的黃姓妻子,雲男為實際負責人,將雲、黃夫婦及台鐵退休葉姓主任等6人帶回調查,6人均坦承犯行,訊後雲男以60萬元交保,黃女及葉男分別為30萬元交保,其他人員則以5萬元交保。另將繼續追查是否另有人涉及貪瀆收賄、偽造文書等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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