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水。(示意圖/達志影像)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加州參議院日前通過《第1192號法案》,規定餐廳必須在販售兒童餐時,只能將未經調味的水、蘇打水、無調味牛奶或是熱量沒有超過130大卡的非乳製品蛋白質飲料當成選項。但如果孩子或家長堅持,仍能選擇購買自己想要的飲料。
據美國《國會山報》報導,法案中指出在過去25年裡加州的肥胖率增加了2.5倍,而兒童肥胖的比例也不斷增加。根據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CDC)研究表示,有三分之二的19歲以下孩童每天至少飲用一種含糖飲料。
美國癌症協會發言人溫恩(Stephanie Winn)則說,「有些孩子每天會喝到三杯汽水,這將為他們帶來巨大的癌症風險。因為現在我們知道有20%癌症與體重超標有關。」
如果加州州長布朗(Jerry Brown)同意簽核該法案,加州將成為美國首例。部分家長則對該法案表示不滿,認為政府不該干涉太多,「我認為身為母親我知道什麼對我的孩子最好,政府不會知道什麼是可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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