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外資!陸銀保監會:取消中資銀行外資持股比例限制

▲▼大陸銀監會跟保監會將合併。(圖/視覺中國CFP)

▲大陸銀保監會。(圖/視覺中國CFP)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銀保監會)23日宣布,取消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實施內外資一致的股權投資比例規則,持續推進外資投資便利化,新規定即日起實施,銀行業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

根據《新華社》報導,銀保監會公布《中國銀保監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一口氣廢止和修改四大法規。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放寬金融業外資準入是大陸服務業對外開放的首要重點工作。

負責人指出,中國經濟全球化發展和中資機構「走出去」對大陸銀行業機構開放、業務開放和市場開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外資管理制度,建立內外一致、公開透明的金融市場規則的任務更加迫切。大陸經濟當前正處於轉型升級的關鍵期,實體經濟發展需要強有力的金融支持,需要更好利用內外兩種資源、兩種市場,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務水平。

▲▼中國人民銀行,央行。(圖/CFP)

▲中國人民銀行。(圖/CFP)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主要有四個方案:

一、廢止《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遵循國民待遇原則,不對外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作單獨規定,中外資適用統一的市場準入和行政許可辦法。

二、取消《中國銀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和《中國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對外資入股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股比限制。刪去上述3部許可辦法相關條款中關於單個境外金融機構及其關聯方作為發起人或戰略投資者向單個中資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以及作為戰略投資者向單個金融資産管理公司的投資入股比例不得超過20%、多個境外金融機構及其關聯方投資上述機構入股比例合計不得超過25%的規定。

三、明確外資入股的中資銀行的監管屬性和法律適用問題。按照中外資同等對待的原則,明確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商業銀行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按入股時該機構的機構類型實施監督管理,不因外資入股調整銀行的機構類型。為中外資入股銀行業創造公平、公開、透明的規則體系,保持監管規則和監管體系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四、明確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銀行,除需符合相關的金融審慎監管規定外,還應遵守我國關於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投資的外資基礎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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