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李姓網友27日PO文指稱,先前前往嘉義市立博物館,沒想到卻在地下停車場看見一輛奧迪橫跨兩個車格,其中一格還是身障車位,讓他相當傻眼。其實,不論是一車占用兩格還是硬擠只停半格,車主都有可能收到600元的罰單。
只見李姓網友PO出的照片中,一輛白色奧迪右半邊停在14號車格,左半邊卻停在15號車格,其中15號的格子裡還畫有身障人士專用的記號,讓他忍不住將這一幕拍下並上傳到臉書「爆料公社」,「如此霸氣的停車法,本人佩服、佩服。」
▲目擊者覺得車主這樣停車不合理。(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其他網友紛紛開玩笑說,「這高超的技術」、「人家應該是左半邊比較不行」。但也有人提出疑惑,「會不會車主其實有兩個車位?我朋友也是這樣,明明租兩格還被指指點點」;不過,隨即有網友點破,如果是私人車格就不會畫上身障車位的標示。
然而,之前也有網友在台北市政府地下停車場看到車輛占用身障車位,氣得拍照檢舉卻只得到「違規地點因不屬於道路範疇,不予受理」的回答。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違規占用身障車位,確實得處以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的罰鍰,不過這還要事發地點是否位於公路、街道、巷弄、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所謂道路範疇。
例如上述案例就是屬於委由業者管轄的室內/私人停車場,交通大隊無權舉發並進行裁罰,頂多只能讓管理單位進行道德勸說,或是讓業者依照《停車場法》第32條由主管機關、警方或是業者進行勸導,再移到適當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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