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司機性侵殺害20歲女 陸交通部:這企業不要也罷!

2018年08月28日 10:49

▲▼滴滴順風車。(圖/CFP)

▲女乘客被滴滴司機性侵殺害,引起民眾群起撻伐。(圖/CFP)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滴滴出行再次發生女乘客遭殺害事件。大陸交通運輸部刊文評論,除了震驚於凶手的殘忍,更無法容忍企業對生命安全和社會責任的漠視,若無法為乘客生命安全提供切實有效的保障措施,「這樣的企業不要也罷。」

在大陸交通部發布的「堵住『滴血』的漏洞」評論指出,浙江樂清趙姓女孩慘遭司機性侵殺害,事發當時正值滴滴的業務整改期。滴滴在道歉聲明中承認,事前有收到該名司機行為不軌的投訴,但他們沒有即時進行調查處置,甚至趙女朋友收到「救命」訊息並多次向滴滴客服求助,也沒能有效干預救援,連警方索取嫌犯資訊也被拒絕,導致救助行動拖延數小時之久。

滴滴聲稱,「未來平台上發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將參照法律規定的人身傷害賠償標準給予3倍的補償。」但評論認為,安全漏洞的背後是企業管理制度的機械僵化,在根源上更是企業負責人安全責任的嚴重缺位,「事前不做有效防範,事中不能積極干預,事後標榜高價補償,滴滴的安全底線在哪裡!」

評論強調,任何事後的補償和追責都無法挽回已經失去的生命,最關鍵的措施就是要事前防範、企業的責任擔當,以及政府的有效監管。更何況,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任何市場主體都要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在法治框架內營運,「平台企業不能仗著自己錢多,掌握的車輛、駕駛員、乘客信息流量多,就有恃無恐、任性而為。」

有鑑於這次的不幸事件,評論表示,市場主體是多元化的,具備同樣服務能力的平台企業不止一家,若企業不服管又不自律,總拿乘客的生命當兒戲,政府也絕對不會袖手旁觀,「如果不能為乘客生命安全提供切實有效的保障措施,這樣的企業不要也罷。」

回想3個月前在河南鄭州,才發生空姐被滴滴司機殺害的事件,怎料現在又發生20歲女孩被性侵殺害。評論認為,必須以此為戒,痛下決心,徹底糾正個別企業長期存在的組織非法運營的​​行為,「如果不能有效約束企業漠視生命、罔顧法治的行為,這便是法律的恥辱。」

▲滴滴出行網站目前已停止更新。(圖/翻攝自滴滴出行官網)

▲滴滴出行網站目前已停止更新。(圖/翻攝自滴滴出行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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