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的自由路 不要放棄!堅持就會看見希望!

記者宋良義、王淑君、吳銘峯/台北報導

檢察總長江惠民在2018平冤論壇上,說了「有審判,就會有錯誤」證明冤錯案件確實存在。他當年曾為死刑犯鄭性澤聲請再審,經過多年的努力後,鄭性澤終獲平反,無罪確定。年過半百的鄭性澤自由後,並未沉湎於過去的冤屈,反而積極面對人生,推廣自家栽種的白米。他認為:「不要放棄!堅持就會看見希望!」

江惠民除了承認審判會出錯外,他也指出,我們的司法系統要進步,就要對冤錯案件有救濟,並有防止的方式。他舉出日本布川事件中的櫻井昌司,花了44年平反;鄭性澤也花了15年平反為例,「你的青春就這麼過去了,在監獄裡面,那個傷害是沒辦法彌補的!所以我們更希望,這種傷痛、傷害,是讓我們檢察官跟法官能夠深深的認識到這種情形。」

至於獲得江惠民提出再審,最終平反成功的鄭性澤,他在2002年發生的台中豐原十三姨KTV命案中,當時他與朋友羅武雄等人在包廂內唱歌喝酒,酒醉的羅武雄開槍滋事,台中縣警方接獲密報,遂到場與羅武雄展開槍戰,蘇姓員警率先衝進現場後雙方互相開槍。但最後羅武雄與蘇姓員警雙雙斃命,由於鄭性澤手上也拿著雙槍,警方懷疑他是共犯並偷射子彈而間接導致蘇警死亡,檢警遂將他起訴。鄭性澤主張受到警方刑求,否認犯案,但法院從一審到更二審,4度將他判處死刑,最高法院2006年駁回上訴,死刑定讞。

他的案件引起重視,直到江惠民在台中高分檢檢察長任內,才決定對本案提出再審,並由檢察官為鄭性澤做無罪論告,鄭性澤也在2017年獲得無罪確定判決,沉冤昭雪。但案發時鄭性澤還是30多歲的青年人,冤獄15年後,他已經是年近半百的中年男子,青春不再。但他並未沉湎於過去的冤枉中,積極面對人生。

拿起自家種的「進澤米」,取「盡責」之意,要為家中的老父母盡更多責任,現在他只希望彌補過去欠下家人的部分。而對於目前仍有許多人,還在為自己的冤錯案件努力奮鬥中,鄭性澤以自身的經歷表示,「不要放棄,堅持就會看到希望!」
 

▼重獲自由的鄭性澤。(圖/記者吳銘峯攝)

▲▼重獲自由的鄭性澤。(圖/記者吳銘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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