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違法賣中藥「高雄7個月抓134件」! 最高恐被罰200萬

藥物,藥品,藥盒,切藥器,藥罐。(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高雄衛生局7個月內,抓到134件在網路販賣中藥的違規事件。(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衛生局近日發現一些民眾在網路上販賣違法的中藥藥品,在今年1月至7月為止共發現了134件違規,其中多為中藥肚臍貼、活絡油、草本噴霧等物品。不過,藥品並非一般商品,按國內現行規範,並未核准網路等非實體店面的通路進行販售,否則將會依法開罰。

現今社會網路資訊發達,不少商品已經可以在網路等平台來購買,民眾購買藥品的來源及管道多元,不過透過網路等平台及非法管道賣藥是違法行為。

高雄市衛生局今年截至為止,在中藥違規中共有436件,網路販售就占了134件,大多是以「中藥肚臍貼、活絡油、草本噴霧、青草膏、私密保養及人蔘」等藥品為主,且廣告宣稱醫療效能以婦產科疾病、腰酸背痛、胃腸肝膽疾病、腹痛(漲) 、新陳代謝疾病、減肥及排毒為主,藥品來源大多以日本、韓國、香港、泰國帶回的居多。

目前,衛生福利部並未核准網路等非實體店面的通路販售除乙類成藥以外之藥品,僅核准具符合資格者能在網路販售乙類成藥,同時還得附上產品照片、仿單(藥品說明書)及業者工商業登記證或藥商、藥局執照等資訊,否則仍會視為「無照藥商」,會被依違反藥事法第27條及第92條規定,處新台幣3至200萬元。

另外,若被查獲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恐會被依藥事法第82條規定,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的陳列者,也會被依藥事法第83條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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