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商務部。(圖/翻攝自新華社)
記者陳政錄/綜合報導
大陸商務部網站29日公告稱,決定自2018年8月30日起,對原產於日本、韓國、新加坡和台灣地區的進口雙酚A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複審調查。
雙酚A在台稱為酚甲烷(Bisphenol A,縮寫為BPA),作為一種化工原料,廣泛用於塑膠相關製品中。
大陸商務部稱,本次調查自2018年8月30日起開始,於2019年8月29日前結束。
公告指出,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在反傾銷期終複審調查期間,對原產於日本、韓國、新加坡和台灣地區的進口雙酚A,繼續按照商務部2013年第55號公告公佈的徵稅範圍和稅率,徵收反傾銷稅。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雙酚A被認為可能影響染色體異常,在歐盟和加拿大,被禁止用於生產嬰兒奶瓶。
▲雙酚A部分製品,被認為可能影響人類染色體異常。(圖/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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