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被指控撿屍性侵,但辯稱雙方是為你情我願並未性侵對方,僅在一旁自慰。不過檢察官依照被害女子說法,及掌握一段女方跨坐在胡大腿上,呈「女上男下」姿勢晃動的監視器畫面,因此認定胡睿兒有進樓梯間,將他依涉犯乘機性交罪起訴。
▲胡睿兒否認性侵。(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胡睿兒事後供稱當晚的確有接吻,在舞池就有親密的肢體碰觸,雙方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到樓梯間「辦事」,原本都已經要到達本壘,怎料對方卻開始嘔吐,無可奈何之下只好自己DIY解決,堅稱沒有發生性關係。
對此,夜店妹則反駁,當晚胡睿兒主動搭訕,且自己認出他的藝人身份才答應邀酒,在酒精催化下2人相談甚歡,之後要去廁所時,就被對方拉到樓梯間,但因喝醉無力反抗遭性侵得逞,完事後還被單獨丟在原地,直到被人發現才趕緊報案。
▲胡睿兒和林采緹。(圖/取自林采緹臉書)
事件發生後引發軒然大波,胡睿兒的友人曾出面替他喊冤,「2人沒發生關係,他最後在旁DIY而已。」而胡睿兒也在臉書痛罵自己「王八蛋」,坦承背叛妻子,和其他女子發生一夜情,但強調「不知道為什麼變成新聞標題和內文描寫的那樣,自認活該」。為了彌補家人、老婆,除了全程陪伴林采緹待產,在兒子平安出世後,不惜砸下百萬元,讓妻子住進一天要價約3萬元的高檔月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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