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藝人李㼈的岳父熊寄辰106年被控在小女兒開設的幼兒園內,利用中午休息時間,對中班女童指侵得逞。一審被高雄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8年徒刑。熊男不服上訴二審,高分院改判他7年2月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熊男平常會在幼兒園內協助午餐,他利用老師們開會、幼童在教室午休時,趁機潛入教室內,以手指性侵幼女得逞。被害女童受到驚嚇,當下並不敢聲張,返家後告訴外婆這件事,熊男惡劣的行徑才曝光。
女童向警方表示,熊男用食指挖她尿尿的屁股,她覺得會痛,可是因為老師說睡覺時不能說話,當時又只有她一個人醒來。女童回家告訴奶奶後,家屬憤而報警,並帶她前往醫院驗傷。
熊男否認犯行,辯稱自己是幫女童拉被子,並告訴她該睡覺了,絕對沒有用手指性侵女童。高雄地院不採信其說詞,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8年徒刑,上訴二審後,高分院則改判7年2月,仍可上訴。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