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東一名黃姓男子載著外籍妻子要去高雄探親時,因前方一輛載著豬隻的車輛轉彎沒打方向燈,讓他緊急閃過,沒想到竟惹怒對方,一路狂逼20公里,還朝他的車丟水瓶嗆聲,讓他氣得報警。
黃男27日下午載著妻子前往高雄,在要從省道接到公路時,因前車要左轉沒打方向燈,嚇得他直接左切;豈料下秒,對方竟直接開到一旁狂按喇叭逼車,嚇得他往前直開,想帶著妻子安全逃離。
▲▼黃男被運豬車一路狂逼。(圖/東森新聞)
黃男說,對方逼車要他停車下車理論,不停車的他逃了20至30分鐘,接近20公里的距離,期間還朝他丟水瓶,氣得他回到台東時報警,希望警方可以抓到這名惡劣的駕駛。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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