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本理賠可能走入歷史 實支實付醫療險恐掀起一波搶購潮

 ▲醫院,門診,掛號,領藥,輪椅,排隊領藥,老年,生病,病房,走廊,健保,醫療,終生照護(圖/記者姜國輝攝)

▲目前市場實支實付醫療險,業者有開放保戶使用副本申請理賠。(圖/記者姜國輝攝)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實支實付的醫療險,未來要用「副本理賠」可能面臨限縮管制。金管會近期已經召開三次會議,研議修改保險法部分條款,基於法律上一次損害填補原則,將增訂條文明列,各家業者賠償金額不能超過實際醫療開銷。

一但修法草案研議通過,恐將影響保險公司現有開放讓保戶使用副本單據理賠,而可以同時購買不同家或是同一家的多張實支實付醫療險保單的狀況。

有保險公司得知這個消息之後,認為一旦朝這個目標修法的話,在法條確定之前,市場上可能會出現一波搶購實支實付醫療險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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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金管會研議增修《保險法》中關於複保險相關條文,其中對於現有市場上民眾可能投保多家保險公司的實支實付醫療險狀況,可能有所大變革。

例如,保戶同時向二家保險公司投保保額三千元的實支實付住院醫療保險,合計超過實際發生的住院費用三千元。是否有超額的情況,應加總個別保險公司依其保險契約所應給付的賠償金額後,來了解是否超過被保險人(保戶)的損害額而定。

由於市場上銷售的實支實付型醫療險保單商品,是當保戶向第一家保險公司買了這張保單之後,若向第二家保險公司買了也是屬於實支實付型的相關醫療傷害險時,依目前實務狀況,保戶須主動告知保險公司有重複投保的狀況。

而當第二家保險公司得知保戶有買相同類型的實支實付型醫療險之後,仍然同意承保的話,便要接受保戶無法使用醫療院所開立的正本醫療單據、診斷證明書等,做為申請理賠依據,可以改用「副本」單據來向保險公申請理賠,但副本非收據的影印本,仍然還是需請醫療院所在文件上戳印,同意視同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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