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基伏法/前妻家屬欣慰「恐懼終結」!外公等不到槍決 2年前抱憾離世

記者莊智勝/綜合報導

死囚李宏基因殺害妻女、且二審時仍不具悔意,還當著法官的面嗆聲復仇,強調與前妻娘家的恩怨「不死不休」;法官因此認定李無教化可能,宣判其死刑。在案發4年後,李宏基也終於於31日下午3時37分槍決伏法,消息傳回前妻娘家,家屬也紛紛感到欣慰,坦言「終於不用再害怕這顆不定時炸彈」,而李的小女兒現也已經8歲,多年過去也逐漸走出陰霾,現在生活已經步上軌道,家屬也委婉表示,「希望別再來打擾」。

6刀殺前妻 手綁紅線攜女赴黃泉

李宏基與妻子結婚後育有2女,還搬往妻子娘家居住,並在岳家工作討生活;婚後的李宏基生活過得並不愉快,每每酒後心煩就會朝著妻小揮拳,妻子不堪遭到暴力對待,憤而控告家暴並要求離婚,李也因此遭到判刑入監,2個女兒的監護權也歸妻子所有。

2014年4月,出獄後的李宏基懷恨在心,擬定了一連串的縝密計畫,包含換車、藏刀、備安眠藥、燒炭等工具,漏夜埋伏在女兒就讀的幼兒園外守候;翌日清晨,李見到前妻載送2女上學,立即趁隙上前將2個女兒一把抱走,當時年僅4歲的小女兒機警躲開,閃身奔入幼兒園中,而7歲的大女兒則來不及逃跑,遭父親強行擄走。

前妻見狀後因護女心切,立即飛奔上前與李宏基展開拉扯,孰料李竟掏出預藏的刀具猛刺6刀,前妻當場倒臥血泊中身亡;隨後李跳上座車,載著大女兒一路開往新竹山區,並餵以安眠藥,還在女兒的手上綁上紅線,將車窗全數密封後燒炭輕生,準備牽著女兒一同步上黃泉路,所幸警消及時趕到將2人救出,但無奈歷經2個月的治療,大女兒仍宣告不治,而李宏基則是幸運被救回恢復意識。

李宏基女兒(圖/東森新聞)

▲年僅7歲的大女兒遭李宏基擄走、殺害。(圖/東森新聞)

出庭怒吼「不死不休」 二審改判死刑

高雄地院法官當時審理此案時,一審認為李宏基有教化可能,可透過入監服刑矯正,因此弒妻部分判處15年有期徒刑,殺害大女兒部分則因係成年人對兒童犯罪,判處無期徒刑,應執行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上訴後,李宏基卻在二審期間當庭表示,「我與前妻家中的恩怨,已經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還嗆聲,「倘若我假釋出獄,我一定會去找他們報仇,要再殺2人!」合議庭因此認為李宏基殺人後完全不具悔意,即便入監服刑數年也難以矯正,更無教化必要,因此改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審理時,也維持二審判決,於2016年12月28日判處李宏基死刑定讞,成了蔡英文總統上任以來,第一起死刑定讞的案例。

死前一口水、一根菸 心緒平靜赴刑場

在判處死刑定讞後,法務部於31日下午執行槍決,李宏基事前在被告知時並未有太大反應,走入刑場時平靜寡言,對於獄方準備好的「上路飯」,李宏基只是淡淡看了一眼,隨後拿起水杯啜飲一口,點了一根菸默默地抽完;當最後一刻來臨時,身旁檢警詢問「有沒有遺言要交代?」李宏基則淡然地說了4字,「沒有、沒有」。

由於李宏基在法院審理期間就曾多次透露「想死的念頭」,也拒絕配合進行對他有利的精神鑑定,因此檢方認為李求死意志甚堅,在步入刑場前早已有「準備赴死」的覺悟。

下午3時37分,李宏基於高雄第二監獄槍決伏法,過程中僅開了1槍,子彈打入心臟;24分鐘後,由檢察官率同法警、法醫複驗,確認李鴻基已經死亡,完成執行程序。

▲▼死刑李宏基。(圖/東森新聞)

▲李宏基赴死時相當平靜。(圖/東森新聞)

槍決伏法 前妻家屬安心、鄰居大喊「讚」

李宏基執行死刑後,《東森新聞》記者走訪前妻住家,但前妻父親卻出國不在家中,她的嬸嬸則表示,李宏基先前就曾多次到家中鬧事,弄得人心惶惶,在開庭時還放話要尋仇,家人也都很不安,如今真的槍決伏法,心中的這塊大石頭終於可以放下,不用再每日擔驚受怕。

而當天機警逃過死劫的小女兒,如今也已經8歲,嬸嬸說,事情過了4年,孩子已經逐漸走出陰霾,現在也已恢復開朗、活潑,生活步上軌道,也希望外界別再來打擾,給孩子一個安靜無虞的成長空間。

值得一提的是,當年李宏基在一審獲判無期徒刑時,前妻的外公怒不可遏,接受媒體採訪時激動怒嗆「乾脆叫我去做法官,如果遇到(李宏基)這種的,我就直接『砰砰』給他槍斃!」望著牆上一張一張溫馨歡樂的全家福,孫女與曾孫女卻再也回不來,外公悲憤直呼「眼淚早就都流乾了!」如今李宏基真的遭到槍決伏法,但外公卻早已在2年前過世,來不及看見這遲來的正義,抱憾離開人世。

相較於家屬獲悉李宏基死訊後的平靜,老家的鄰居受訪時直呼「(李被槍決)安捏讚啊!安捏好啊!」表示一命償一命,如此才公平,「不然你這樣,殺死這些人,一整個家庭都破碎了耶!」

▲▼李宏基伏法,前妻外公望著一張張全家福,「淚早已流乾」。(圖/東森新聞)

▲李宏基伏法,前妻外公望著一張張全家福,「淚早已流乾」。(圖/東森新聞)

選在總統生日「秋決」 43名死囚為何挑中他?

在槍決執行完畢後,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也召開記者會證實此事,坦言李宏基殺害手無寸鐵的前妻及親生女兒,手段凶殘、泯滅人性,除了使被害人無辜喪命,還造成家屬無法挽回的哀痛與天倫夢碎的悲劇;為實現社會正義、樹立司法公信力及威信,當有執行死刑之必要,「殺人不會判死、判死不會執行都是絕對錯誤的觀念。」

而李宏基槍決,是法務部長蔡清祥上任以來首度簽署的執行令,碰巧執行死刑的這天(31日)又是總統蔡英文的62歲生日;對此,陳明堂也澄清,執行死刑是法務部長的職權,簽署之前並未向總統報告,也不知道這天就是她的生日,一切依法執行,並沒有特殊考量。

▲▼法務部槍決記者會,政務次長陳明堂。(圖/記者范綱儀攝)

▲陳明堂在槍決後召開記者會說明。(圖/記者范綱儀攝)

「政府都一樣」 廢死聯盟嗆:拿人頭換人投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31日在得知消息後於臉書發文,怒嗆「只要是政府,都一樣」,隨後又在下方留言「拿人頭換人投」表達對死刑執行的不滿;此外,廢死聯盟還於臉書PO出「李宏基的故事」,引述其辯護律師蔡明哲的說法,「我有點驚訝,媒體的報導把他(李)形容成一個十惡不赦的人,但真正見面後,我發現他其實很有禮貌。」

廢死聯盟指出,李宏基因不堪經濟壓力,才會情緒失控毆妻,但卻因此遭到前妻申請保護令,並阻止接近2個女兒,「他再也無法與曾經寵愛的女兒接觸,就會在家裡抱著娃娃,一邊思念孩子。」蔡明哲更表示,李宏基真的是一位相當喜愛小孩的父親,為了能再見女兒一面,費盡心思從桃園開車到高雄,怕前妻認出還特地租車前往,「李宏基從小出身在單親家庭,他非常不希望自己的小孩也在單親家庭長大,因此十分盡力的想要守住這段婚姻。」

蔡明哲認為,婚姻的失敗瞬間擊碎李宏基的家庭夢,再加上經濟壓力與精神問題,2個女兒一直以來都是李宏基生存在社會上最重要的支柱,「可是他覺得法官並不願意相信自己,讓他完全不信任,喪失女兒的監護權,就像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失去女兒的他才會對人生不再留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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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宏基2018年8月31日被槍決,廢死聯盟開記者會。(圖/記者劉亮亨攝)

▲ 李宏基被槍決,廢死聯盟召開記者會抗議。(圖/記者劉亮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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