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男欠稅3844萬餘元,原先不肯繳納,被管收15天後就繳了800萬元。(圖/資料照/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下同)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周姓男子於2006年至2016年間擔任某公司業務員時,以虛構公司須補列呆帳等理由,要客戶支付額外款項,不法獲利逾7900萬元,國稅局補徵所得稅併課罰鍰共3844萬餘元,周男拒繳稅還脫產,每月又到澳門賭博,7月17日遭法院裁准管收。而他在管收僅15天後,就熱到受不了,繳清800萬元,承諾其餘欠款會分期付款,才重獲自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表示,周男利用稅單到前的空檔,將名下2筆位於三重區價值合計3560萬元的不動產出售,還領光存款1236萬元,不僅如此,周男還有多筆於旅行社、機場免稅店、百貨公司、酒店、高檔餐廳及汽車旅館的信用卡消費紀錄。
新北分署亦指出,自2006年1月起到2015年5月案件移送新北分署執行前,周男竟有高達106次的出入境紀錄,周男還承認,幾乎每個月都會去澳門賭博,並大言不慚的表示,「為避免國稅局馬上凍住我的銀行帳戶及財產,所以能搬多少錢就盡量搬。」
新北分署將周男傳喚到案後,周男辯稱大部分的錢都拿去還賭債,自己卻不知道欠了多少賭債,而債權人住址跟聯絡方式也都不清楚,因此新北分署認為周男有隱匿或處分財產之情事,有履行義務的可能卻不履行,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於7月17日下午裁准管收後,周男仍不肯繳納,隨即被送至台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執行管收。
《自由時報》報導,周男用各種理由躲避繳稅還辯稱,自己的錢都拿去還千萬賭債,現在僅能靠賣紅豆餅月賺3萬多,加上水電、房租、還要養媽媽跟女兒。但他卻在進管收所15天,就被熱到受不了,先行繳清800萬元,剩餘欠稅承諾會以分期付款方式,才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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