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黑龍江七台河市一名13歲少女慘遭8名未成年少女施虐3小時,對方不但輪流打她巴掌、強拍裸照,事後還奪走手機,威脅她回家向父母拿錢。家人看到滿身是傷的少女趕緊報案,然而警方卻以涉案者均未滿16歲為由,不能執法。
▲霸凌少女的同夥因為未成年,全部免於刑罰。(圖/翻攝自鳳凰網視頻)
13歲少女遙遙的爺爺表示,上月30日晚間他突然接到孫女電話,說被人打了,「我說打就打唄,小孩打仗沒有不打的,後來又說頭髮給我剪了,衣服給我扒了,又給我拍的照片」,他趕去接人發現,孫女不但臉部紅腫,身上也全是傷痕,情緒一直十分激動,直到父親趙志鵬回來後才比較好轉。
趙志鵬表示,遙遙在出去玩的路上碰到這群女生,她們輪流打了她好幾巴掌後,又把人帶到一棟民宅繼續施虐,「門一開,其中一個小女生就扯著她的頭髮,後來還把手機奪走要錢」,當天他雖然有收到女兒簡訊,但對方總是向家裡要錢,就沒回覆,結果後來又出現兩名男生強脫女兒衣服,拍了裸照後威脅她之後要繳200人民幣(約901台幣)保護費。
打人的8名青少年中,遙遙說她只認得帶頭的12歲女孩楠楠,對方和她就讀同一所中學,報警隔天便立即逮捕其中5人到案,由於這5人中年紀最大者僅16歲,警方雖然做出了10天行政拘留的處罰,卻又因為她們未成年而不能執法,讓受害家屬大為不滿。
趙志鵬控訴,女兒被人凌虐了3小時,明顯是非法拘禁,而且手機又被搶走,是否構成搶劫罪名。承辦人員則回應,根據該國法律,未滿16者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搶劫等罪,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責令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年滿16歲者因為是初次犯案,也不予責罰,至於是否構成搶劫罪,則因目前證據不夠充分,達不到立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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