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找警察陪審幼童 監委楊芳玲:林俊佑說只是想當個好爸爸

2018年09月4日 15:34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監委蔡崇義、楊芳玲、楊芳婉4日提出花蓮檢察官林俊佑的彈劾案,獲得審議監委12票全投贊成,彈劾通過將轉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並召開記者會說明。楊芳玲指出,約詢林俊佑時,他坦言找警察陪同有「藉勢」的意味,但主要是讓女兒知道有警察叔叔可以保護女兒,並強調「只是要當好爸爸保護女兒」,可處理方式利用職務之便,確實不是好爸爸應該有的作為」。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爆發護女帶著二名警察而到幼兒園公審師生,遭法務部迅速停職並送監察院彈劾,今遭彈劾。蔡崇義曾強調此案社會關注,不會閉上眼睛不看,果然從7月29日立案調查以來,才花一個月左右就提出彈劾通過;根據彈劾案由,林俊佑二度指示員警前往幼兒園,威逼園長索討教室監視錄影供其帶回觀看,顯涉有侵越權限,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違失情節重大,事證明確,嚴重戕害檢察官形象,依法提案彈劾。

▲監委蔡崇義、楊芳玲、楊芳婉召開提出彈劾花蓮檢察官林俊佑記者會。(圖/監察院提供)

▲監委蔡崇義、楊芳玲、楊芳婉召開提出彈劾花蓮檢察官林俊佑記者會。(圖/監察院提供)


▲監委蔡崇義、楊芳玲、楊芳婉召開提出彈劾花蓮檢察官林俊佑記者會。(圖/監察院提供)

▲監委蔡崇義、楊芳玲、楊芳婉召開提出彈劾花蓮檢察官林俊佑記者會。(圖/監察院提供)

林俊佑案過去外界只發現他兩度到幼兒園,蔡崇義則說,其實不只兩次,總共有三次,包括6月21日第一次帶著一名邱姓員警隨行,當場質問幼兒,並自備A、B、C、N、S、D等幼童的審問名單,把幼童逼到躲到老師後方。

蔡崇義還說,林俊佑6月25日二訪幼兒園,到了6月28日甚至自備硬碟要求園方提通監視器檔案,被園長以肖像權為由拒絕,但林俊佑依然花了兩個小時與園方爭論,還嗆園長說這不是保護是包庇。

楊芳玲則補充彈劾理由,她說一就是林俊佑闖入幼兒園,對幼兒園做了不恰當行為,致使園生心生恐懼,妨害師生上課權益,這也是檢察官倫理規範所不容;彈劾理由二則是林俊佑6月28日強索監視器影像,雖然園方一再解釋可以現場看或循正常管道申請,但林俊佑還是堅持帶走。

▲監委蔡崇義、楊芳玲、楊芳婉召開提出彈劾花蓮檢察官林俊佑記者會。(圖/記者賴于榛攝)

對於種種失當行為,楊芳婉說,林俊佑被約詢時坦言,當時確實找警察陪同有「藉勢」的意味,主要是讓女兒知道有警察叔叔可以保護女兒,但他後續表達悔意,覺得對幼兒園表現不當,害員警被懲處他也過意不去,本意「只是要當好爸爸保護女兒」,且明白利用職務之便找員警到幼兒園,用嚴厲方式質問院童跟老師,確實不是好爸爸應該有的作為。

只不過,林俊佑日前質疑法務部處分停職過重,有違比例原則,也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這次彈劾轉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是否有效,得看後續執行;蔡崇義則說職務法庭與公懲會懲戒是不一樣的兩路線,到時候判定下來要看是免職、撤職,或者是減俸,目前他仍然可以領薪水。

至於陪同員警這次未列入彈劾名單,楊芳玲表示,警察部分沒有針對兩位司法警察彈劾的原因,是因為衡酌了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檢察官確實有調度指揮權限,基於這樣的法規,員警對檢察官要拒絕只會實務上有困難,加上斟酌到兩位員警雖然跟進幼兒園,但邱姓員警在6月21日沒有助長聲勢,6月28日雖然兩位員警都去,但是爭執的還是林俊佑本人,因此未彈劾兩名司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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