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京東集團執行長劉強東在美國涉嫌性侵,目前已獲保釋返國。明尼蘇達州明尼亞波利斯警察局於4日公布案件的報告指出,劉強東8月31日當晚是以涉嫌「性侵」(Rape)重罪(felony)遭逮捕。
明尼亞波利斯警察局發言人艾爾德(John Elder)表示,5頁的報告是在劉強東被捕當晚寫的,警方接獲舉報後現場,在依據受害者的描述完成報告內容,隨身攝影機全程也開啟。他說,劉強東涉嫌性侵罪但卻可以保釋返國,是因為還未被起訴,目前案件還在調查中。
▲劉強東在警局被銬手銬畫面曝光。(圖/翻攝自businesstelegraph)
5頁報告顯示,警方是以609.342的罪名逮捕劉強東,而根據明尼蘇達州的法律,此罪名是性犯罪五級中的一級重罪(Criminal Sexual Conduct in the First Degree)。
不過,劉強東當晚是以「犯罪性行為」遭逮捕,當時警方也沒有具體提供更多內容。根據亨內平縣(Hennepin County)治安官網站記錄,名為「Qiang Dong Liu」的嫌犯在當地時間8月31日晚間11:32分入獄,罪名是「犯罪性行為」( criminal sexual conduct),接著在9月1日下午16:05分沒有交保證金即獲釋。
對於性侵案,劉強東在美國的律師約瑟夫(Joseph S. Friedberg)3日晚間11時多接受紅星新聞訪問時表示,相信他不會受到任何起訴,機率有99%,沒有起訴就沒有見面的理由。
約瑟夫說,像劉強東這樣被逮捕後卻又無條件釋放的案例「雖然偶有發生,但這並不常見」,85%犯下重罪被捕的人,往往會在被起訴後定下保釋金金額後,才能被釋放,如果指控屬實,警方不會毫無條件釋放他。
劉強東4日上午不受影響的現身北京公開活動,出席京東集團總部與如意控股集團簽約戰略合作儀式。從現場照片上可以看到,劉強東身穿黑色西裝,精神不錯的與意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一行人交談甚歡,心情絲毫未受影響。
▼劉強東被捕的報告顯示罪名。(圖/翻攝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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