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教唆親友臉書上爆料女兒不孝 遭判刑4月

▲網路霸凌,網路,鍵盤,鍵盤殺人。(圖/視覺中國CFP)

▲老翁教唆親友在網路上散佈女兒不孝,今遭判刑。此為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竹市施姓老翁,與二女兒間素有嫌隙,竟基於破壞女兒名聲之意,教唆2名親友在臉書以及新竹爆料公社網站,散佈女兒不孝的言論。2名親友均遭判刑定讞,檢方追加起訴老翁,一審將老翁判刑6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5日改判老翁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老翁在當地經營香鋪店多年,頗有名氣。但他與現年50歲的二女兒,因家庭事務而鬧翻。老翁於2016年底,在2名親友住處中,抱怨女兒不孝,還唆使2名親友在臉書以及新竹爆料公社網站,散佈女兒不孝的言論。包含「無情無義!這樣還配做人」、「比畜生都不如的敗類!」、「施家的一切事情本人了解甚深!都是因為車禍理賠金,才會發生這種事情,對待她爸爸說話的方式很像對待一個〈殺掉她全家一樣的人仇人〉!施家子女非常不孝!」

女兒不滿,一狀告上法院。經過調查後,散佈言論的2名親友分別遭到判刑4月與3月定讞,檢方持續追查,查出2人受到老翁唆使,因此對老翁追加起訴。一審法院認定老翁違反「加重誹謗罪」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案經上訴,高院二審審理時,老翁坦承犯案,高院認定老翁仍犯這2罪,考量老翁不思循理性方式解決糾紛,教唆他人利用網路散布足以誹謗女兒名譽之事,並公開女兒之個人基本資料;而由於網際網路之發達,影響無遠弗屆,資訊一旦流轉散播幾乎毫無風險控制可能性,亦無從回復原狀,而廣大之網民會有如何之反應復難以預料,因此造成女兒名譽受損,心中痛苦甚鉅,所為應予非難。但因2人乃父女關係,老翁犯後又坦承犯行,高院因此減刑,改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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