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80歲老爺爺遭印尼籍看護虐待,影片經轉傳後曝光,引起社會關注。事後,仲介也發文還原經過說,本建議家屬提告,但對方完全不承認,「看到影片後,當場跪地求饒」,才解除驗證並協助離境。
該名仲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還原事發經過,老爺爺的家屬5月時在住處聽到老爺爺喊「救命」,後又發現看護除了會在家中各處進行虐待,便向仲介公司反應,「仲介公司建議雇主提告,因雇主不符聘僱二名看護工資格,又擔心外勞逃逸名額被管制3個月,遂請仲介公司不動聲色,等找到適合的養護機構再行處理。」
豈料,家屬7月中帶著仲介公司處理時,女看護竟直接否認虐待,直到他們將影片拿出來對質,這才嚇得對方直接「跪地求饒」,隨後也直接待她到勞工處解約驗證,協助離境。
▲外籍看護狂虐80歲老翁,被逮到還否認犯行。(圖/翻攝爆料公社,以下同)
為何得知受虐後要等待3個月,仲介提出3個問題點:
1.外勞受雇主或其家人虐待,政府馬上安置外勞,並給予跨業轉換雇主,原雇主會被管制及處罰;受照顧人被外勞虐待,雇主如果提告,等到起訴才能申請廢止聘僱,在訴訟期間,外勞逃跑雇主要被管制3個月以上,訴訟期間外勞由誰安置?仲介還是雇主呢?因二者都無公權力,外勞逃跑機會非常高。
2.目前勞工局針對前往解約驗證之外籍勞工,不論其過犯為何,均會詢問當事人願不願意回國?外勞如不願回國,勞工局即不予驗證,致在台表現不良之外籍勞工日益增加,壞工送不走、好工進不來,嚴重影響雇主權益。
▲雖然看護已離境,但仲介還是提出3個問題點。
3.除了行蹤不明及在我國有判刑確定被限制入境之外國人外,國內並無列管不良工人機制,致該類工人可能再度來台工作,繼續虐待其他受照顧人。
此外,勞工處表示,外勞涉嫌毆打被看護的對象已構成傷害,雇主可以依據《就業服務法》要求停聘,並蒐證由《刑法》及《民法》來求償;如果查證屬實又經過檢方起訴,涉事的外勞就會被遣返,而且永遠都無法再回來台灣工作,而仲介的公司如果是明知不適任卻沒有處理,還導致雇主方受到傷害,將依情節輕重處以6萬元到30萬元不等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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