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冠英。(圖/翻攝中視YouTube)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前新聞局駐外官員郭冠英因辱台言論遭公懲會撤職並停任3年,之後獲聘出任省政府秘書,原可領約6萬月退俸,被銓敘部退回,郭冠英則提行政訴訟,2017年法院判郭勝訴,銓敘部上訴,6日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郭冠英成功保住月退俸。對此,郭冠英受訪時回應,「這是好事啦」。
自稱「高級外省人」、嘲諷「台巴子」頻惹議的郭冠英,2009年因蓄意欺瞞、言行不檢、嚴重損害政府及公務人員聲譽等因素遭撤職,65歲退休前再出任省政府秘書,卻被銓敘部退回退休案,領不到6萬月退俸,郭冠英則提行政訴訟,今勝訴定讞。
對於保住月退俸,郭冠英表示,這是好事,不懂怎麼拖那麼久,「我這應該沒有任何問題」,後來還要走法律途徑,但也說「我不能矯情的說我不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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