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挪用公司7000萬 冠德千金被判2年緩刑5年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開庭,審理,官司(圖/記者周宸亘攝)

▲馬紹齡被控掏空冠德建設7000多萬元,士林地方法院判決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冠德建設已故董事長馬玉山的女兒馬紹齡,被控擔任副總經理期間,涉嫌掏空旗下公司「根基營造」及「頂天公司」共7000萬元。馬紹齡堅稱,所有金錢皆為公司業務上所需,事後所有費用也已繳回。士林地方法院宣判,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另1年2個月刑期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馬紹齡被控擔任冠德建設副總經理期間,自2011年至2014年,透過根基營造及頂天公司向下游廠商購買假發票,套利8800萬元,其中4500萬為冠德建設取得建案的仲介人費用,1600萬為根基營造的仲介人費用,剩下2700萬元,則近了自己的私人小金庫。

不過馬紹齡強調,該些費用除了用在仲介費,還有交易費、員工的醫療費以及政治獻金,都是公司業務所需的費用,事後該些款項也已全數繳回公司。且她在集團工作25年,目前已辭去集團內所有工作,還要向外人借錢還給公司,她已經知道錯了。

馬紹齡的委任律師則表示,根基營造另有300多萬元的稅金損害,該些款項也已繳還,而爭取到的建案讓冠德建設賺進4300萬元,持續獲利可期,因此希望以繳交國庫100萬元方式,緩取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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