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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民調公道未決 三星鄉長黃錫墉選到底

▲三星鄉長黃錫墉(圖右)說從未說司法給他公道就退選,並譏諷陳文昌聲明「胡說八道」。(圖/記者游芳男攝)

▲三星鄉長黃錫墉(圖右)說從未說司法給他公道就退選,並譏諷陳文昌聲明「胡說八道」。(圖/記者游芳男攝)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我從未說司法給我公道就退選,更何況司法從未給我公道。」宜蘭三星鄉長黃錫墉強調,他已忍痛離開最深愛的民進黨,決定要將心中的悲痛化為力量,只求公平正道,力拼到底,絕不退選。相信三星鄉的廣大民眾,都將站起來以情意全力相挺,還他一個遲來的公道。

黃錫墉說,1月23日民進黨三星鄉選區宜蘭縣議員初選民調代接風暴案,地檢署作出不起訴處分,議長陳文昌占上風,並揶揄他要履行承諾退出選舉,忿忿不平的他,要以事實來澄清是非。因為之前民進黨縣黨部全無作為,擺明是欺負、看衰他,初選民調很明顯地就是人為操弄。因此他7月31日至縣黨部抗議並遞交陳情書,只盼新的縣黨部主持公道,以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處理此事,但遲遲未獲回應,何來公道之有?

他還說,陳文昌派人至民眾家中代接電話,地檢署也認定這是事實,卻認該案不適用選罷法第98條規定,只因該行為無對價關係。地檢署跳梁護航,令人齒冷;縣黨部也有意偏袒,不理不睬,叫人心寒;議長則是胡說八道,滿嘴謊言,想請問議長「你是在怕什麼?」

依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11條之1規定:「各級黨部辦理提名作業,得設查察賄選小組。為下列行為者,應予除名處分。……二、黨部或個人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初選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或變造初選之結果者。三、其他意圖使初選造成不公平或錯誤結果者。」

陳文昌5日聲明書主要內容是黃錫墉告發他及陳文新主席違反選罷法一案,宜蘭地檢不起訴處分,感謝司法公道的彰顯,也希望黃能履行承諾,退出年底選戰。另因黨內初選係採電話民調,為隨機取樣之作法,非以戶籍之個人為對象, 所偶黃所告發之代接電話一事,純屬村里間敦親睦鄰的作法,沒有涉及違反選罷法的問題,這也是很基本的司法常識。

陳文昌在聲明中強調,黃曾再三向選民提及如果中央黨部或司法單還公道,就會主動退選,而不起訴處分,正是「最為公道」的裁決,期盼他能兌現自己的諾言,也給鄉民一個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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