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怡伶指出,大學設英檢門檻確有違法,各大學應主動廢除。(圖/政大學生活提供)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政大法律系賴怡伶先前質疑學校英檢外包違法,並提出行政訴訟。賴怡伶7日召開記者會時表示,根據最高行政法院見解,認定英檢門檻考核不通過才提供補救教學是違法的,因此學校將教育視為補救考試的最後手段,根本是本末倒置,各大學應主動廢除。
根據判決內容指出,政大外檢辦法第5、6條要求學生須先自費考校外檢定,且經檢核為「未通過」門檻後,始得修習校內課程之規定,違反大學自治及釋字563號解釋意旨,洵屬違法無效,見解與教育部要求大學須提供學生教學輔導,始得制定妥適的檢定標準相同,皆在要求大學教學正常化、回歸教育之本質,不要用考試代替教育。
賴怡伶根據判決結果表示,本案雖然未獲勝訴判決。但最高行政法院表示,考核不通過才提供補救教學的畢業門檻是屬違法,因為對於學校而言,教育才是本質,將教育視為補救考試結果的最後手段,根本是本末導置、捨本逐末,因此,現行台灣多數大學實行先考檢定再行補救教學的英檢門檻,即是被最高行政法院認定為違法之制度。
賴怡伶表示,在校內師生努力爭取下,今年一月見證學校廢除外語畢業門檻,政大校務會議以47:7的高比分差確定取消外語畢業門檻,賴怡伶儘管敗訴,還是取得畢業證書,也順利通過律師考試第一試。
賴怡伶也呼籲,如今國內還有100多所大學仍設置有外語畢業門檻,學生應對學校違法、不負責任的教育政策付諸行動,捍衛自己的受教權與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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