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司法大廈。(圖/記者李忠憲攝)
記者陳玉/台中報導
台中林姓人夫與楊姓女子婚外情,2017年4月帶著就讀幼兒園的女兒出門,沒想到女兒回家後竟告訴媽媽「爸爸跟阿姨在交配」、「爸爸壓在阿姨身上動來動去」聲音太大讓她睡不著覺,楊女後更辯稱,因林男欠她錢,其妻有同意2人性行為。台中地院依妨害家庭,分別判林男2月、楊女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妻子提告,目前以開計程車為業的林男,2012、2013年間,曾與楊女一起在市場擺攤,但自2014年起,林男常以開計程車為理由,常回家洗澡後就出門,有時更2、3天才回家1次。
2017年4月,林男妻子有事,要林男幫忙照顧就讀幼稚園的女兒,林男帶著女兒到外玩3天,沒想到女兒回家後告訴林妻,在睡覺的時候「爸爸壓在阿姨身上動來動去」太吵了她睡不著,女兒更說,因幼兒園有教生物交配,所以她知道「爸爸跟阿姨在交配」。林妻質問林男,林男承認外遇,楊女不否認通姦,更希望林妻可以「讓步成全」,林妻怒而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林男與楊女不否認通姦,但楊女辯稱,林妻有同意、縱容她與林男有染,且林男還欠她錢,林妻反駁說,多年前是同意丈夫林男與楊女一起在市場擺攤,只同意林男「陪楊女工作」,非「陪睡」。台中地院認為欠錢與通姦無關,不採信楊女辯詞,判林男2月、楊女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與9萬,可再上訴。
讀者迴響